2022年9月8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開展全面覆蓋公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口腔種植價格專項治理工作。
一、 《通知》出臺的背景
口腔種植是缺牙修復的重要方式,與固定義齒、可摘義齒等常規修復方式相比,種植牙的功能、結構、外觀更接近天然牙。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我國種植牙需求連續呈現兩位數的高速增長,同時該領域收費不規范、費用負擔重等問題也日益成為民生痛點之一,群眾對口腔種植“天價收費”、宣傳虛假補貼、用低價廣告欺騙患者、用“好處費”“介紹費”買賣客源等問題反映強烈。
2022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逐步擴大高值醫用耗材集采覆蓋面,明確要求將群眾關注的種植牙納入集采范圍。5月,九部委聯合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部署“規范牙科醫療服務和耗材收費”。國家醫療保障局在廣泛調研調查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決定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
二、口腔種植全流程費用的治理目標
口腔種植的費用大致分為種植體、牙冠和醫療服務三個部分。
種植體、牙冠兩個部分的價格需要通過集中采購和競價掛網產生,因此,《通知》沒有人為設定具體量化目標。目前,公立醫療機構采購高端品牌種植體4000元-6000元每套,其他種植體2000元-3500元每套,流通過程存在價格虛高空間,集中采購后價格會有不同程度下降。公立醫療機構從第三方加工廠采購的牙冠大多在1000多元,自制牙冠價格更高,競價掛網后也會有一定程度下降。
醫療服務部分的費用占種植牙整體費用比重較高,根據近期全國范圍內登記調查的初步結果顯示,以各省份公立醫療機構單顆常規種植為例,醫療服務部分的平均費用超過6000元,一些省市費用超過9000元,已經成為種牙貴的重要原因之一。醫療服務費用偏高的原因多樣,既有項目設置不合理,過度分解,也有定價過高、巧立名目亂收費等。從前期征求意見看,多數意見認為應當在規范收費時引導全流程費用回歸合理區間,部分意見認為應當考慮技術勞務價值、技術水平、風險程度以及資源稀缺性。綜合群眾、醫療機構、專業人士等各方意見,最終將三級公立醫院種植牙醫療服務部分的價格調控目標確定為4500元。對于符合特定條件的地區或醫療機構,《通知》也明確了允許適當放寬的條件。
允許放寬醫療服務價格整體調控目標的若干情形
注:
1.放寬幅度以調控目標 4500 元為計算基準,同時涉及多種放 寬情形的,分別計算后加總,例如同時涉及情形 1、情形 2、 情形 3 的情況,調控目標放寬額度=4500×(20%+10%+10%) =1800 元。
2.情形 1 以地、市為單位。各省份允許放寬調控目標的地、 市具體范圍,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統一確定,對于人力成本
低、社會承受能力弱的地區,可按收緊的方式在 4500 元以 下的區間確定該地區調控目標。
3.情形 2 僅限于國家口腔醫學中心,或口腔種植專業列入國 家臨床重點專科并經國家衛生健康委評估合格的醫療機構, 各省份不得自行擴大政策適用范圍。不包括以聯名、掛靠、 品牌共享等方式松散合作的醫療機構。
4.情形 3 所指的醫療機構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所稱的口腔種植成功率是包括牙冠置入前的種植體的 術間存留率和牙冠置入后種植體的持續存留率。其中,術間 存留率是牙冠置入前未發生松動、脫落等,不影響牙冠置入 的種植體數量/同期種植數量×100%,情形 3 所稱的口腔種 植成功率高,是指累計的術間存留率≥99%;持續存留率是 指種植后 1 年內種植體無動度,影像學檢查顯示種植體周圍 無透射區,種植體及關聯區域無持續性或不可逆的疼痛、感 染、麻木、壞死、損傷、感覺異樣等癥狀的種植體數量/同期 種植數量×100%,情形 3 所稱的口腔種植成功率高,是指累 計的持續存留率≥97%。
(2)承諾在其網站公開累計的種植數量、術間成功存留數 量、種植后成功持續存留的數量(存留 1 年、5 年、10 年的 數量分別公開)、常規種植和復雜種植的例數,并在當期按 照上述口徑公開不少于最近 3 年的連續數據。
(3)承諾就公開事項接受監督和檢查。
三、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的內涵和意義
《通知》提出三級公立醫院單顆常規種植的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4500元,是指門診診查、生化檢驗和影像檢查、種植體植入、牙冠置入等醫療服務價格的總和,不含種植體和牙冠。其具體意義應從以下方面理解:
第一,調控目標的功能就是“控高”。在醫療服務價格上,體現公立醫療機構公益屬性,發揮對市場價格的引導作用。發布調控目標就是開門見山地對過高價格進行調控,針對單顆常規種植的情況,將目前價格畸高的降下來。從全國范圍來看,按照《通知》要求的標準落實,價格畸高地區會有相對明顯的下降,大多數地區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回調。
第二,調控目標考慮地區差異性,不是一刀切的單一標準。例如考慮到經濟發展水平靠前的地區和城市確實存在資源、人力等各方面成本較高的因素,根據征求意見的反饋情況,《通知》對這部分地區明確可上浮不超過20%,具體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以城市為單位確定并公布。
第三,調控目標是地方價格治理的“達標線”,不是“托底線”。當前醫療服務項目總價高于調控目標的地區,需要醫療保障部門采取針對性措施降價,達成調控目標;有條件將總價導入更低區間的地區,不應止步于達標水平,需要充分回應人民群眾的期盼,實事求是地進一步降低醫療服務價格;總價已經低于調控目標的地區(如前期已經自行開展種植牙價格調控的城市),鼓勵當地繼續實施親民價格。
第四,調控目標是醫療機構的“高線”,不是絕對的“高限”。公立醫療機構的具體收費以當地醫療保障部門制定公布的價格政策為準,實際收費有所突破可能與患者需要植骨、軟組織移植等額外服務有關,有的種植前還需要額外拔牙或牙周治療,并不一定表示存在不合理診療和收費。此時,調控目標作為醫療機構的“高線”,主要是引導醫療機構更多的加強自我約束,也提示患者對明顯超線收費的警惕和監督,通過對各方預期的不斷引導,共同將種植牙醫療服務費用調整至合理水平。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調控目標的直接作用對象是公立醫療機構,民營醫療機構仍按規定自主定價。
四、口腔種植價格治理的具體措施
第一,對醫療服務價格以政府調控為主,強化公立醫院價格的公益性和“錨”的作用。
1.規范整合口腔種植價格項目:國家醫療保障局將出臺細則,指導地方以公立醫療機構為重點,統一可收費的項目,整合拆分過細的項目,去除不合理的項目。
2.整體調控口腔種植的醫療服務價格:《通知》要求單顆常規種植牙醫療服務部分的總價原則上不超過4500元。地方將圍繞如何實現這一目標,針對性設計治理方案、制定項目價格、監管醫院收費,避免醫療服務價格治理就項目論項目,出現“按下葫蘆浮起瓢”的情況。
3.強化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的公益性和“錨”的作用:在口腔種植領域,相當一部分公立醫療機構價格高于民營醫療機構。《通知》要求各地堅持公益性原則,降低公立醫療機構種植體植入費、牙冠置入費、植骨手術費等價格,進而發揮對市場的參照作用,引導民營醫療機構按照符合競爭規律和群眾預期的水平,制定合理價格。
第二,對種植牙耗材以集中采購為主要抓手,競爭形成透明合理的價格。其中,種植體作為標準化生產、跨地區供應的工業制成品,參考冠脈支架、人工關節等高值醫用耗材集采的經驗,實行四川省牽頭、各省份全部參與的聯盟集中帶量采購,要求提供口腔種植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全部參加,動員民營醫療機構積極參加,以量換價。種植牙牙冠加工制作的個性化要求高,與臨床使用端互動緊密,現階段以探索競價掛網為主,由四川省先行先試,形成牙冠價格的參照系,其他省份做好價格聯動,以點帶面,促進牙冠價格陽光透明。
第三,對價格行為強化日常管理,形成閉環和長期的治理效果。此次專項治理貫穿口腔種植從成本控制、價格形成,一直到實際收費的整個過程,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醫藥價格管理和醫療行業規范的職責,將醫藥價格工作延伸到服務主體價格行為的日常管理上。
五、此次專項治理的具體工作進度安排
按照《通知》部署,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2022年8月開始專項治理啟動階段,初期主要是開展口腔種植收費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查登記,為規范項目和價格、實施集中帶量采購奠定堅實基礎。對調查登記期間發現的違規收費線索,及時查處糾正。
(二)2022年12月-2023年3月是專項治理的實施階段。種植體、牙冠、醫療服務等各項價格在各省陸續落地實施,由當地醫療保障部門重點做好監測工作,密切關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口腔種植醫療服務價格執行情況和種植體等耗材的實際采購情況,以及種植牙耗材、種植牙手術價格、患者次均費用等重點指標變化,確保各項治理措施落實落細。
(三)2023年下半年是專項治理“回頭看”階段,由各省安排部署。主要是以區域內價格排名靠前、群眾投訴舉報較多、拒絕參加種植牙集采或隱瞞報量的醫療機構為檢查重點,檢查過程中發現醫療機構重復收費、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線索,以及提供口腔種植醫療服務過程中不合理不規范的檢查診療行為,及時向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部門通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將適時組織督導和交叉檢查。
六、小結
此前,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要將全流程價格中種植體植入手術及牙冠置入價格占比控制在60%左右,檢查設計價格占比控制在10%左右。
業內人士據此分析,未來口腔種植醫療服務中材料費用占比要控制在30%左右,也就是未來耗材價格降幅要在50%以上。
目前國內主要使用的種植牙仍以進口品牌為主。有業內人士表示,推行種植牙集采對于國產品牌算是比較重要的利好。對于國產種植牙上游企業來說,集采肯定是提高滲透率的一次絕佳機會。如果能在保證性價比的情況下堅持創新,那么國產種植體產品極有可能實現“彎道超車”。
(文章來源于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