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8省聯盟集采,
最高有效申報價公布
12月23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發布《二十八省(區、兵團)2024年體外診斷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公告(第2號)》。
第2號公告在第1號公告內容的基礎上對采購周期內的執行情況作出了詳細的說明,同時公布了產品最高有效申報價、首年采購需求量以及首年意向采購量。
聯盟省份:
安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省、黑龍江、上海、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新疆兵團。
(未參與省份:江蘇、浙江、山東、廣東)
采購主體:
聯盟地區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機構衛生單位和軍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采購周期2年。
采購品種:
腫瘤標志物十六項檢測、甲狀腺功能九項檢測(腫瘤標志物、甲狀腺功能聯合檢測試劑不納入本次集中帶量采購)。
意向采購量:
采購需求量的90%,具體詳見下表。
02
競價分組、競價規則
競價分組:
腫瘤標志物十六項和甲狀腺功能九項兩類產品分別組套采購,整體統一競價。組套內所有產品首年意向采購量累計相加后,從多到少依次排序。
A 組:累計意向采購量前90%涵蓋的企業;
B 組:其他企業。
AB 組遞補規則:若 A 組不足7家,則按照排序補足7家,其余進入B組;B組企業補充進入A組的過程中,如果最后一個名額有多家采購需求量相同的企業,則全部進入A組。若 B 組遞補后 ≤ 2家則全部納入 A 組。
C 組:甲狀腺功能產品三碘甲狀原氨酸(T3)檢測試劑盒、甲狀腺素(T4)檢測試劑盒、促甲狀腺激素(TSH)檢測試劑盒、游離三碘甲狀原氨酸(FT3)檢測試劑盒、游離甲狀腺素(FT4)檢測試劑盒產品不足5項的進入 C 組。
競價規則:
意向采購量:
腫瘤標志物十六項和甲狀腺功能九項兩類產品分別組套申報整體降幅,按降幅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
當出現降幅相同的情況時,首年意向采購量多的企業優先;若降幅及首年意向采購量均相同,則采取并列不連續方式排名,最后一個中選排名有兩個及以上企業并列時,所有并列排名企業一并中選。
03
擬中選規則
擬中選規則一(競價)
同一競價單元〔腫瘤標志物十六項、甲狀腺功能九項分別作為一個競價單元〕內,根據有效申報企業數目及排名順序確定擬中選企業,擬中選排名與企業排名規則相同。具體擬中選數量如下:
擬中選規則二(中選紅線)
按"擬中選規則一"未能中選的企業,兩類產品若整體申報降幅>50%,增補為擬中選企業,不受中選采購企業數量限制,其擬中選排名位列按"擬中選規則一"中選企業之后。
價格調平
B 、C 組中選產品的擬中選價格不得高于最高中選限價,否則需要調平。若企業不接受調平,則取消中選資格。
帶量采購價
每個產品的帶量采購價,在該檢測項目人份中選價的基礎上,按中選產品的包裝人份數進行換算形成。
產品的擬中選價格不得高于2023年1月1日至中選結果公布日參與聯盟所有醫療機構實際采購價、全國省級集中采購掛網價、省級帶量采購價三者最低值;若出現高于上述價格最低值的,企業需同意以上述價格最低值作為產品帶量采購價,否則取消中選資格,不遞補。
腫瘤標志物檢測十六項和甲狀腺功能檢測九項中任何擬中選產品出現上述情況且不接受調平的,其組套內所有檢測項目產品擬中選資格一并取消。
分量規則
協議采購量:醫療機構報送需求的產品若在中選范圍,對應意向采購量全部計入該中選產品的首年協議采購量;
待分配量:醫療機構報送需求的產品若未在中選范圍,對應的意向采購量作為該組待分配量,A 組和 B 組的待分配量不互通。
待分配量分配:待分配量由該醫療機構優先選擇擬中選排名最高的企業產品,若醫療機構申報的所有意向采購量企業全部未中選,由醫療機構在中選企業中自行選擇。
不分量情況:按"擬中選規則二"擬增補的中選企業,不參與待分配量的分配。甲狀腺功能檢測九項的 C 組未中選產品不分量。
采購執行說明
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量調整
采購周期內,允許同企業(包括關聯企業)同檢測項目內的中選產品約定采購量,在同企業不同注冊證及不同的包裝規格中選產品之間調整。
出現新低價調平執行
采購周期內,若中選產品出現新的聯盟、省、市級帶量采購最低價,聯盟采購辦公室給予調平執行,若企業不接受調平,則取消該企業同一競價單元所有產品中選資格。
新增產品/企業接受相應價格納入中選目錄管理
采購周期內,如中選產品注冊證更新,中選資格及中選價格維持不變。如出現新注冊證產品上市情況,企業申請經論證(或專家論證),接受相應要求可納入中選目錄管理。
(1)同檢測項目:若中選企業同檢測項目有新注冊證產品上市,新注冊證產品在接受不高于同企業同項目中選價的基礎上,納入中選目錄管理,可使用同檢測項目的約定采購量。
(2)同類新檢測項目:若中選企業同類(腫瘤標志物、甲狀腺功能檢測)新檢測項目注冊證產品上市,新注冊證產品在接受不高于本企業中選降幅的基礎上,納入中選目錄管理。
(3)新企業新檢測項目:新企業(指集采前未有集采產品上市)新檢測項目注冊證產品上市,新注冊證產品在接受不高于同類檢測項目 B 組最低中選價的基礎上,納入中選目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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